据新华社电国家统计局22日发布的企业创新专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企业研发经费主要用于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完善,仅三分之一用于属于创新范畴的新产品开发和基础研究。
根据这项调查,企业研发经费的33%用于“改进工艺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31%用于“以完善现有技术、拓展产品用途为目的的开发研究”,24%用于“完全新产品/新
工艺开发(估计3年内能实现商业化)”,9%用于“基础研究(至少3年内不实现商业化)”,3%用于其他。
调查还显示,内部筹资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主要来源。75%以上的创新经费来自企业内部筹资,而贷款只有12%,政府资金、合作伙伴资金、资本市场资金合计不到5%。
“企业研发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筹集,社会对于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机制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分析认为。
这次调查还根据企业对所在城市创新环境进行的综合评分,计算出创新环境评价较高的前10个城市,按分值高低依次是:上海、杭州、青岛、深圳、苏州、北京、常州、烟台、广州、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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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收入仅占一成
据新华社电国家统计局22日发布的企业创新专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企业收入70%来源于现有传统产品及服务,20%来源于对现有产品及服务的延伸或改善,只有10%来源于创新。
“尽管创新已经带来多方面的效果,但从创新为企业带来的直接收入看,目前还不显著。”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22日在苏州举行的2006中国经济增长论坛上表示。
被这项调查视为创新收入的包括突破性产品或服务收入、扰乱性产品或服务收入。前者指的是完全新出现的或性能显著变化的产品或服务,后者指的是改变行业经营模式或创造完全新的市场的产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