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网站报道,昨天苹果更新了iphone开发者计划许可协议,明确了具体条款,使其在广告上拥有相对谷歌和微软的显著优势。
特别要提到的是,苹果现在其许可协议第3.3.9节中这样描述:
数据的收集、使用或披露是以为你们的应用软件提供广告为目的,是提供给主要业务是发布移动广告的独立广告服务商(如移动设备、移动操作系统或开发环境的开发者或销售商所有或与之联营的广告服务提供商,苹果认定不符合独立资格的除外);披露仅限于udid、用户位置数据和其他苹果指定可用于广告用途的数据。
显然,这种措辞是针对谷歌最近收购的admob和微软(也做广告和移动操作系统)。
苹果原本也打算收购admob,但因谷歌出价更高而未得逞。据说此事激怒了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并在硅谷发动了与谷歌的竞购战。谷歌最近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将admob并入其业务,同时苹果也收购了quattro无线,并整合进自己的iads计划。
如果没有数据分析,广告客户将不知道他们的广告效果,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广告是否显示在设备上。如果没有点击通过率数据,他们不能确定广告是否成功,也无法改进方案吸引消费者。备受追捧的地理定位也将无法使用,这对区域广告活动尤其重要。
谷歌可能会使用其技术,在用户离开应用软件时跟踪点击,但将削弱广告印象。
如果苹果让独立分析公司收集分析数据(还有苹果和广告合作伙伴),消费者保护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是以竞争的理由违背消费者保护。苹果自然不希望谷歌得到其客户的分布信息,谷歌可以从admob得到数据分析。 事实上admob相当频繁地公布了iphone的销售数据。谷歌可以了解iphone手机在特定地区的销售,几乎可以和苹果一样预测iphone的销售数据。
苹果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昨天表示,摩根大通2010年6月的统计数字显示,美国移动展示广告市场今年估计约在2.5亿美元。苹果计划年中在这一领域展开竞争,并锁定了6000万美元的广告。这意味着苹果在2010年下半年将占移动广告支出的一半,乔布斯以彩色插图形象地说明这点。此外,2.5亿美元只是一个开头。移动广告支出预计在未来几年将飞涨,有一天超过桌面广告也不会令人吃惊。桌面广告在谷歌的收入中占了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