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国歌当手机铃声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高等法院日前禁止将国歌用于手机铃声、或其他商业用途。“国歌不能成为商业工具。”在一位律师请愿后,法院颁布了该禁令。 高等法院还因将国歌用于商业目的,对三家移动运营商处以每家50万塔卡(c114注:约合7000美元)的罚款。 国歌《金色的孟加拉(amar shonar bangla)》是1905年著名诗人泰戈尔作词并谱曲的歌曲。自1941年泰戈尔逝世后,诗的首十行在1972年孟加拉国独立时采用为国歌。 赞 0 加群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