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类分众模式”的泡沫,我认为人家说的是有道理的,我很早就说过,这些跟进者一定会出事的。
这不是分众模式的问题。
跟进的人,他们只学会了生活圈,他们觉得生活圈中出现一个媒体,就可以做一个,但是他们忘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分众理念的成功,实际上是多个要素的成功。
第一,这个媒体是不是有效实现了细分化。如果这个媒体是能够精准细分的,是市场的一个需求,你满足了这个需求。
第二,你的媒体在另外一个生活轨迹中,创造一种沟通的平台机会。
第三,这个媒体是不是构成强势性的收视。
这是有一系列要素的。有很多人在很多地方挂个屏,但是每个人都匆匆路过,没有停留,没有无聊,不构成强制性,所以他的媒体不够成功;有些人,没有精准细分,或者某些东西走到了一个过度细分的位置上,受众群很小,所以最后做不大,也是一个问题。
他们认为,挂一个屏在某一个建筑物上面,形成一个类别,那就是一种模式,这是个错误。
实际上,在背后,你一定要看,它对广告主需求的理解是不是(到位),对消费者生活形态的理解是不是(到位)。
因此,所谓“类分众”,为什么是类,是形似而神不似。“类分众”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学到分众的本质,或者说他们没有模仿到分众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