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声冰箱和西安科龙买卖合同纠纷案发回重审

海信科龙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广东高院对海信科龙全资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声冰箱”)起诉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龙”)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终审裁定。公告显示,广东省高院撤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发回重新审理。 本次诉讼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西安科龙8900万元的财产。

 

据悉,从2004年2月开始,容声冰箱为支持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生产,先后多次提供资金、预付贷款等共计9000余万元供西安科龙使用,由西安科龙供应容声冰箱所属子公司冰箱用压缩机。

2006年12月22日,双方曾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西安科龙最后的还款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但西安科龙未履行该协议。至2007年5月,西安科龙尚欠容声冰箱预付贷款约8918.4万元。随后,容声冰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佛山中院(2007)佛中法民二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因证据不足,驳回容声冰箱的诉讼请求。容声冰箱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了上诉。海信科龙称,因本案件须重新审理,目前尚不能判断该项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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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