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局长:尚未确定网店是否推实名制

个人开网店是否采取实名制目前还尚未确定;正在修订的《广告法》将写入严禁代言虚假广告,名人虚假代言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昨天,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挂出消息,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就名人代言、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等热点问题做出答复。

实名制两种形式供选择

针对前段时间盛传的网上开店要实行实名注册的消息,周伯华说,网络商品交易是否采取实名制,现在看法不一。

仅就实名制来说也有两种形式供选择,一种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向网络商实名登记。究竟采用哪种方式,还需要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确定,让消费者和经营者满意。

周伯华指出,对于违法经营者,无论实名与否,只要有违法行为,都要承担责任。

对于去年的“农夫山泉”事件,周伯华表示,海口市工商局没有认真落实规章制度,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执法程序上出了问题。

名人代言应加强自律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一直遭到谴责,却从没受到过政府部门的惩罚。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为此表示,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活动,对消费者、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都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在去年的《食品安全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提请修订的《广告法》,也会把这一点写进去。

目前由于相关立法工作还在进行中,因此名人虚假代言还没有受到处罚。但随着法律的完善,今后只要有代言虚假广告行为,并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就一定会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名人从事广告代言就更应树立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

访谈实录(节选):

记者:日前有媒体报道说,工商总局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要实行实名注册。当时,工商总局出来辟谣说这只是误传。那么,到底有没有这么回事?

周伯华: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责。网络商品交易是否采取实名制,现在看法是不一致的。仅就实名制来说,也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一种是要到我们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要向网络商实名登记。究竟采用哪种方式,将来还是要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确定。

我觉得,网络经营行为必须对社会负责,经营者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对于一个合法的、有社会责任的经营者来说,实名非实名都是一样的。对于一个违法经营者来说,无论实名与否,只要你有违法行为,国家执法部门都要找到你,让你承担这个责任。

总体来说,大多数人,特别是所有正直的人都会赞同这一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谁不诚信,谁就无法经营下去、无法生存下去。

在这种前提下,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更多地体现为促进产业的发展、服务产业发展。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制订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既要让消费者满意,也要使经营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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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