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的试行,家用电器以旧换新的政策将从今年起新增19个省市,并将逐渐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推广实施期暂定为今年6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今天召开了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这一消息也是在此会议上宣布的。
据了解,国务院已经批准了以旧换新的新政策。新增的省市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
而从去年开始,已经试点的9个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山东、青岛、广州、深圳,在2010年5月31日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截至5月31日,试点9省市共销售五类新家电1409.3万台,销售额达539.8亿元。
这一实施的进程是和当地的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能力相关。目前不在名单中的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等地区,将等待当地旧家电拆解能力完成后,再启动相关政策。
会议宣布,家电以旧换新的国家补贴标准仍为新家电的10%,而针对各类电器将仍有具体的最高补贴额度。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有助于培育家电产业的发展,家电回收和拆解企业也将获得更好的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