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起诉黄光裕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经过以往数月的工作,包括与香港证监会沟通,在采纳相关法律建议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先生提出正式起诉,就关于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寻求赔偿。

公司公告还称已经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的上述违反行为递交诉状,以追偿由于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时间就针对黄先生的法律行动的重大发展发布进一步公告。

同时,国美公告称日前从黄光裕全资控制公司处收到一封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的信函,提出多项不具备正当理据的要求,包括要求撤销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于公司董事会的职位,并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等。

国美董事会已经做出决议,坚决反对上述要求。董事会认为撤销发新股的授权同时撤销陈先生及孙先生的职位将再一次对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极大限制管理层获取资本的灵活性,并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而导致公司在极具竞争的市场环境里面对竞争对手时处于明显的劣势。国美董事会同时认为黄先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根本不具备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深厚的相关经验和行业普遍认可的领导力。国美电器已于今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行业专家表示黄光裕对公司在过去近一年半的短短时间里迅速走出危机,实现业绩恢复的事实的漠视,是对所有员工饱受公司创始人个人问题所承担的风险,以及为公司发展付出的不放弃,不抛弃的艰辛劳动的全盘否定。这也标志着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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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