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5年黄金时间都耽误了,我们全家都不知该怎么办了。”昨天,看到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小陈提供的艺人签约合同书中,“王中军”的签名系打印而成,并非本人书写的鉴定结论时,小陈的父亲陈先生愣在原告席上,半天才说出自己的看法,“这不可能,我对准确度和公正性有异议。”陈先生拒绝在笔录上签字,怔怔地坐在原告席上久久不愿离去。
陈先生称,2008年1月,小陈经人介绍,与华谊兄弟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忠军签订艺人签约合同书。合同中约定,小陈可获得一笔500万元的签约金,并保证第一年全年的薪酬不低于500万元。但此后王忠军找借口一直没有支付,小陈也在录了几首歌曲后就没有任何演艺活动。王忠军此后还出具了一份证明,约定将签约金打给小陈的时间,同样没有兑现。在等待了两年之后,小陈将王忠军起诉到东城法院。
但王忠军回应称,他与小陈素不相识,更不存在所谓的经纪合同,而且华谊兄弟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小陈提供的证据纯属虚构。王忠军表示,在正式用途时,他以王忠军的名字签订合同,合约中却是“王中军”。王忠军认为,小陈是恶意诉讼,以损害名人名誉为要挟取得不法利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王忠军最近惹上了一起官司。25岁的青年小陈以王忠军和其以500万元签约后,一直未支付签约金和薪酬为由起诉王忠军,索赔签约金和薪酬共计900万元。但王忠军表示,他并不认识小陈,其手中的合约也属虚构。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所有的证据都对小陈不利,但陈先生对自己的儿子深信不疑。陈先生称,他手中还有几十封王忠军发给小陈的电子邮件,虽然无法作为证据采用,但他认为这些邮件都是真实的,“前阵子王忠军还给我们写信,让我们撤诉,要给我们补偿。”陈先生说,小陈认识王忠军后,就得到了一个王忠军的邮箱,除了王忠军主动打电话过来外,他们无法联系对方,只能通过邮件联系。
看到陈先生打印出来的邮件中,有的信中王忠军以“鄙人”自称,看起来不太合乎常理。邮箱是否为王忠军所用,也无法确定。王忠军在法庭答辩时也指出,小陈没有在音乐领域取得任何成绩,不可能有公司会以500万元的代价与之签约。对于记者提出的疑问,陈先生坚称儿子不会骗他,“要是骗我,我两年前就看出来了,我做父亲不会这么失败。”陈先生称,他在老家开的厂子已经停产,全家欠下180万元外债。但这件事情的真相,除了法院的一纸判决外,也许只有陈先生的儿子才能说得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