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江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查,张春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张春江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张春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基本信息

姓名:张春江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58年7月

籍贯:山东烟台

入党时间:1985年6月

参加工作时间:1982年7月

毕业院校: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

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个人履历

曾任大连市邮电局副局长。

1993年08月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5年01月任邮电部移动通信局局长、电信总局副局长、办公厅主任;

1998年03月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1999年12月任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主要负责电信监管事务;

 

2003年05月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4年06月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4年09月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2008年05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2008年06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 张春江被开除党籍公职已关闭评论
    A+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