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李某已办理取保候审,昨日单独到法院接受审判。
对于指控,李某表示认罪。他说,他的工作是“网络推手”,和刘韧、徐新事是朋友,事发前曾住在刘韧的住处。得知刘韧被调查后,他打算帮朋友的忙。“我想他们电脑里可能有很重要的东西,对他们很不利。”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帮助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重要犯罪证据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且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2008年,管理donews、猫扑等网站的刘韧唆使公司职员徐新事、朋友游央等人,在网上发表和转载“360安全卫士”软件的负面消息,以及该公司董事长的负面消息。后刘韧等人以删除相关负面消息为由索取23万元,随后被民警控制。2009年12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韧有期徒刑3年,其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刑一年半。
据检方指控,2008年10月12日下午,李某在得知刘韧伙同徐新事、游央因涉嫌对北京三际无限科技公司敲诈勒索23万元,被警方抓获的情况后,通知并伙同他人将刘韧与徐新事的涉案笔记本电脑藏匿。最终导致刘韧涉案笔记本电脑至今无法查获,徐新事涉案曾因在网上发表和转载“360安全卫士”负面消息,又以删帖为由敲诈三际无限科技公司,it名人刘韧获刑3年。在他接受调查期间,朋友李某涉嫌帮助藏匿电脑,被指控帮助毁灭证据罪。昨日,西城法院对李某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