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回函,肯定了市消协一直以来的努力,“对下一步完善电信资费政策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客观说明固定电话收取月租费有一定的合理性后,也表明态度:今后,将继续积极推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深化电信体制改革,鼓励电信企业开展合理的市场竞争。
对北京市消协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的建议函,目前工信部、电信企业还没有回应。
发改委价格司表示,2000年以来我国固定电话技术成熟、网络基本稳定。与电信事业发展初期相比,基础网络建设、改造负担相对减轻;同时市场规模明显扩大,与2000年相比,2009年固定电话用户数量增长了1.17倍。用户数量增长,相应摊薄了电信企业单位成本,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应该还有一定的下降空间。
发改委价格司还提出了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的调整方案,表示“将指导电信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特点,制定更多的灵活的资费方案。如对通话量较多的用户,收取较高的固定费用,降低或免除每次通话的费用;对通话量较少的用户,执行略高的通话费,相应降低或免除基本月租费。”这样,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和消费习惯、承受能力等,自主选择。使消费者真正分享到改革和技术进步的成果。发改委上述两种方案,与移动话费优惠套餐及欧美一些国家现行的资费方案接近。如美国at&t公司每月收取20余美元的月租费,但消费者可以享受“本地通话免费不限量”。这与发改委回复中第一种方案接近。而对通话较少的消费者,可以干脆取消或降低月租费,只收取“通话费”,有些像目前各个移动通讯公司推出的话费优惠套餐。总体来说,消费者可以更合理地支付通话资费。北京市每月的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21.6元,已执行10年,“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下调具备可行性”—针对消费者呼声,市消协今年10月中旬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正式提交关于逐步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的建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回函中表态:“目前固定电话市场内部的竞争还不够充分。”虽然基本月租费实际水平也有所下降,“但与消费者的期望仍存在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