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植辉在11月10日曾与岭南集团的高管正面摊牌,表明易网通上市公司的股东若面对不公正待遇并由此蒙受损失,将寻求将事态进一步扩大。易网通现为广之旅的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则为二股东,本报获得的双方此前众多来回信函表明,双方对2006年起的广之旅股权转让的立场存在极大分歧。
易网通的股东包括全球排名前十的对冲基金och-ziff以及澳洲博彩与传媒大亨james packer。在9月对广之旅控股权争夺的事件曝光后,其已和伦敦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进行了大量解释,彼时“投资者对公司的立场总体上表达了支持”。易网通方面没有对11月10日的这次会面进行证实。
在被警方拘留15日后,广之旅大股东易网通(etc.l)首席执行官吴植辉在11月30日被正式指控犯有挪用资金罪。
12月2日,澳洲外交与贸易部发言人向本报发来声明,透露了这一消息。截至发稿时止,易网通表示,尚无法自伦敦上市公司层面求证这一消息,故不予置评。
这令9月掀起波澜的广之旅控股权争夺战走向更为难测。全国三大旅游社之一的广之旅,被原高层腐败案及涉外股权纠纷所纠缠。广之旅已在11月29日召开了一次内部大会,通报“吴植辉存在个人经济犯罪”,而广之旅的一众高层也随后接受了有关部门的逐一问话。事件发展到这一地步,已经与广之旅没有多大关系,有关部门的侦查重点显然发生了改变。
11月22日,易网通公告称获悉吴植辉已遭广州警方拘留,但未被指控。如今吴植辉遭正式指控挪用资金,意味着事件严重程度随后急转直下。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表示,就涉案金额是否“巨大”,最高院没有给出详细规定,由各地方自行厘定,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80万人民币以上为数额巨大。
在案情没有进一步披露之际,关于吴植辉涉嫌挪用具体哪笔资金的猜测众多,澳洲外交与贸易部发言人亦没有在声明中透露。但其表达了对吴植辉或最高需面对20年牢狱的关切。
该发言人亦证实,按照中国法律常规,外籍被拘留者在调查与审讯期间只能获得领馆官员与律师的探访,因此吴植辉的家人自其在11月16日被拘留后就无法与吴见面。相应地,澳洲驻广州总领馆的官员则在11月18日对吴植辉进行了探访,并希望在12月7日对其进行第二次探访。按照规定,领馆官员每月只能进行一次探访。
号称在华营商“最成功”的澳洲人之一,吴植辉在1992年赴澳洲工作并加入澳洲籍,再于1999年回到中国创业。他曾表示,为了回国已将在悉尼的一切财产变卖。澳洲驻北京的一名商务参赞在5日拒绝在电话中对吴植辉的案情进行猜测。在澳洲有舆论将此案与力拓前员工吴士泰被捕相类比,为此,上述澳洲外交与贸易部发言人向本报记者强调,吴植辉被指控的罪名与吴士泰极不相同。在被拘前,吴植辉以及另一名易网通员工曾与岭南集团的管理层于11月10日接触,其间,吴植辉要求岭南集团出示证据证实其对自己以及易网通的指控,否则就要撤销这种指责。
吴植辉当时表明,若岭南集团无法证明其指责有根据,易网通会在英国、澳洲、香港地区、美国以及中国内地均起诉岭南集团,寻求赔偿。
在此前向易网通发出的律师函中,岭南集团指责易网通持有54.43%的广之旅股权,改变了广之旅“国有企业相对控股的格局”,违背了岭南集团与易网通“双方约定的合作初衷”。据称,吴植辉当时还立场强硬地表示,易网通其中两个主要股东会由于蒙受不正当的损失而“情绪失控”;其所指的两名主要股东分别为全球排名前十的对冲基金och-ziff,以及澳洲博彩与传媒大亨james packer旗下的ellerston资本。本报记者2日暂无法联系och-ziff与ellerston资本置评。
易网通表示不清楚这起会面有无发生。同样无法求证此前已经结束“失踪”状态的公司财务总监杨筱萍,目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