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价格垄断规定发布

国家发改委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

两项规定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反价格垄断规定》共分29条,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反价格垄断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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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