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联通第一次被豁免上缴红利。
2007年,财政部、国资委开始试行央企红利上缴,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其中电信企业作为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为10%。在当时国资委公布的上缴红利的名单中,包括电信、移动、网通、铁通和卫通,唯独少了联通的名字。
对当时“缺席”缴费行列的原因,国资委、财政部方面未给出明确的缘由,联通方面也未有确切回应。当时据说是和联通的股权结构有关,它并不是国有独资企业,还有其他的股东,股权结构比较复杂。
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十分可信,因为铁通当时也是有多个股东,同时按照规定,上缴红利不仅针对国有独资企业,也包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联通缺席的原因不是因为股权因素,而是政府部门通过这种行为对联通进行政策补贴。其实不在红利上缴范围内的企业不仅联通一家,还有很多,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就可以发现这些缺席的企业都是国家要进行政策保护或者政策性补偿的。
去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到,从2011年起,要将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而此次下发通知仅有652户企业被纳入其中。换而言之,仍有近1000户央企待纳入红利上缴范围。“比如说新能源、稀土这些企业,他们不一定亏损,但是政府部门是要通过减免红利上缴对它们进行政策支持。”还有包括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未在上缴红利之列,原因也是出于政策支持阶段,虽然规模较大但是竞争力较弱。
电信重组在一定程度动了联通的元气,比如接下了竞争力弱的固话。所以,对它进行政策性补偿是可以理解的,以前政府会直接投钱给它,现在则会通过减免上缴红利来进行补偿。不过联通不可能一直被“豁免”,上次(2007年)军工企业被免交红利,这次要交了。也就是说,三年之后联通极有可能要开始上缴红利了。
备受关注的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一事终于有了结果。财政部日前正式发文,将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收取比例类型由原先三类调整为四类:第一类缴纳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其中基础电信运营商属于第一类,不过特别引人关注的是,中国联通却不在上缴红利的央企名单之列,而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两家公司都需要按15%的比例上缴红利。那么,联通为何被豁免?15%的上缴比例会对其他两家运营商带来多大影响?
联通被“豁免”,电信和移动却要按照最高的比例上缴红利,对两家公司的影响并不大。
上缴15%的红利,对于现金充裕的移动来说根本没什么影响。对于电信而言,影响也不是很大,红利是从净利润中拿走一块,只会在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电信运营商和石油类企业相比,还属轻资产公司,只要加强现金流管控,就不会对这两家企业造成大的影响。移动自不待言,电信也是有实力交的,而且这也是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敦促。”
实际上,去年底业界讨论上调红利上缴标准时,普遍高于目前公布的标准。一派观点认为垄断性企业应由原来的10%提高到25%~35%;竞争性企业由过去的5%提高到8%~10%。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统一按照20%~25%的比例上缴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