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财政部会同国家发革委挂出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尽管有人认为22项收费减免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有财政专家指出,此项政策联合之前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相信对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有很大作用,扶持政策应该长期持续下去。ao3415
根据通知,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合共22项收费。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同级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
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斌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单项看减免的事业性收费可能不多,但22项收费累计起来的数目还是可观的,“小微企业的收入、利润本身就比较少,相信收费减免会有很大作用。尤其是在经济出现调整情况时,免征收费无疑是‘雪中送炭’。”ao3416
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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