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表:需提交一式两份。一份为原本,一份为复印件。并要求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布图设计名称:应填写集成电路型号。例如:njm12902。
三、申请号和申请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四、集成电路分类:
结构 bipolar:双极;mos:金属-氧化物-半导体;bi-mos:双极-金属-氧化物-半导体;optical-ic:集成光路;其他:不包括上述四类的结构。
技术 ttl:晶体管-晶体管逻辑电路;
dtl:二极管-晶体管逻辑电路;
ecl:发射极耦合逻辑电路;
iil: 集成注入逻辑电路;
其他:不包括在上述四种之内的技术。
功能 逻辑;存储;微型计算机;线性;其他。
以上(1)(2)(3)三类,每一类中最多只能选择一种,并在内打“×”。
五、布图设计创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完成创作日期:完成设计日。
七、首次商业利用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
八、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代理机构,填写在第一栏的申请人为第一署名申请人。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九、申请人地址:国内地址应写明省、市、区、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十、申请文件清单:除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文件均为一式一份,凡是图纸应使用计算机制图。其他图纸或复制件、文件、样品清单与所附清单严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