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当天上午,北京四家防伪企业以涉嫌行政垄断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书称,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过程中,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涉嫌行政垄断。
这四家防伪企业分别为,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惠科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社网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恒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四家企业的代理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告诉本报。
四家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为此已经等待了很久,选择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的8月1日这天起诉,是希望该案能被称为该法实施后的“反行政垄断第一案”。
电子监管网的前世今生
电子监管网,全称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依照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7月的一个通知文件表示,该项系统可以对生产者、消费者和执法部门提供很多方面的方便。比如说,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网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消费者可以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设施等形式查询产品真伪;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产品假冒违法的信息并迅速采取执法行动。
诉状指称,为了推广电子监管网的经营业务,国家质检总局从2005年4月到目前为止,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机关挂名,发布了近百个文件,同时还召开多种形式的会议,并由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领导出席、发表讲话,以督促各地企业对产品赋码加入电子监管网。
而在去年12月4日,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也即是业内所称的“582号文件”。文件明确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等九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
正是这个582号文件开始了电子监管强制入网的历史。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龙刚告诉记者,在2008年强制入网之前,三年间电子监管网仅发展了数百家会员,而在2008年初开始强制之后,至今已有近7万家企业加入。
龙表示,在中信国检获利的同时,恒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由原来的70多名锐减至现在的七八名;曾经在防伪行业中一直处于前列的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量也急剧缩减;一些小型的防伪企业已经倒闭。
大幅提升成本引发企业反弹
针对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推行的产品“电子监管码”问题,2008年3月份,53家知名食品企业曾就此事座谈商量对策。同时,还有19家知名食品企业还就此联名上书有关部门,对推广“电子监管码”表示质疑,认为它加重了企业负担,而“对保证食品安全又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应当慎重对待”。
这19家食品企业几乎涵盖了整个食品行业的著名企业:安利、百事、联合利华、北京义利食品、河南莲花味精、双汇集团、箭牌糖果、玛氏食品、伊利、雀巢、美赞臣、雅培、通用磨坊、英特儿、浙江熊猫乳品、亨氏、河南大用实业、可口可乐、乐天。
本报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获悉,该协会曾在2008年3月就实施电子监管码进行了书面调研,调研显示,绝大多食品骨干企业不同意实施电子监管码。
其中,认为电子码会大幅提高成本的占50%;认为成本有所增加的占50%。调研还显示,77.5%的企业表示实施电子监管码后产品将会适当提价。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副秘书长马勇向本报介绍,在这次调研中,他们对于企业成本上升曾做了专门的研究。
他举了北京一家糖果巧克力生产企业例子。
实施监管码的成本包括购监管码费用、贴码所需人工两个部分。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