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百度万网电子邮件泄密案终审败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了原告郭力律师的上诉,维持原判,裁定百度万网并未对郭力构成侵权。截至此时,此单“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告一段落,法院驳回了原告郭力所有诉讼,并且原告需要支付案件所有受理费共5381元。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诉讼判决书,对郭力律师状告百度以及万网侵犯私隐权的诉讼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书指出,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可知,郭力邮件内容被链接系由于所发送邮件地址非正常外泄导致,对此,万网公司已按行业惯例在根目录下安装了禁止链接的“robots”协议,并采取了相当于密码功能的超长地址字符串以保证邮件安全。同时,在无法明确邮件地址外泄真实原因的前提下,亦不代表万网公司具有非法接入郭力邮件以获取其个人秘密的主观错误。

判决书关于百度方面的描述中称,搜索引擎服务作用旨在搜索引擎所在的网络与存在信息的目标网站间建立信道,以利于用户提高访问效率。在知悉郭力所发送的邮件附件真实地址即可在其失效前进行浏览的前提下,除非有证据显示该地址是由于百度公司恶意获取,否则对于搜索引擎而言,将邮件附件真实地址视为开放的可链接信息并无不当。

判决书裁定百度、万网不构成对郭力的侵权,驳回郭力所有的赔偿要求,包括经济损失费2628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同时,郭力还需要支付本案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总共5381.

案件回放:

2006年8月11日,郭力(本案原告)偶然发现,在百度上搜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郭力”或接收邮件的邮箱名,居然找到了一个月前自己发出的私人邮件链接,利用“百度快照”竟还能看到该邮件附件的全文。他随即向百度公司和万网反映情况,要求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该要求在一个月后才得到满足。其间,他得到万网答复:因公司邮件服务器缓存被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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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