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标案开庭 当日未宣判

“三联”商标到底归谁使用,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三联商社和三联集团关于“三联”商标归属案昨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相关合同语言的理解方面。

原告三联商社认为,将“三联”商标(家电和零售领域)注入三联商社,是三联集团当年重组郑百文的“对价和先决条件”。作为上市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商标应该无偿转让给三联商社。

而三联集团则表示,上市公司可以无偿使用“三联”商标,只在“三联集团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这一前提下有效,现在前提不存在了,上市公司已无权再继续无偿使用;三联集团还称,其从来没有表示“拟放弃三联商标所有权”,当年合同约定的“无偿转让商标”的条件并未达到。

由于三联商社不接受法庭调解,又因此案影响重大,三联集团同时还有其他的法律纠纷,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再次开庭。

对此,国美电器副总裁、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表示,“这场官司,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宣判的,即使宣判了,三联集团也可能会上诉。此前,三联集团已经利用‘法律管辖权’的问题,人为地拖延了两个多月。”

目前,在济南趵突泉北路,三联家电商场与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商场并肩而立,相距不过20米。两个“三联”名称略有不同,logo大同小异,做的都是家电销售的生意,令消费者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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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