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帮网和大众点评的纠纷案已经持续三年之久,2010年8月,除了侵权之外,大众点评网第三次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爱帮网,并索赔900万。2010年11月12日,第三次开庭中,法院未当庭宣判。2011年1月21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之间的侵权案件作出判决:鉴于有6名“用户”在案件中单独给予大众点评网额外的授权,法庭对这6名“用户”的49条点评的权属予以确认,判决爱帮网需对6名网友构成著作权的49条点评给予大众点评网2.5万元的赔偿。
昨天,法院对“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海淀区人民法院于3月6日下午17时正式宣判爱帮网诉大众点评网不正当竞争一案胜诉,法院判大众点评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其网站首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声明,消除其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爱帮网支付经济损失等共计两万一千元整。爱帮网诉大众点评网不正当竞争一案胜诉,法院判大众点评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其网站首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声明,消除其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爱帮网支付经济损失等共计两万一千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