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在文件里称,苹果利用了这家公司,而且没有解释收购ipad的真实目的,这是种“压迫的、欺诈的和恶意的”行为。
苹果的发言人重申,苹果是采用正当手段从唯冠手中购买了ipad的商标,并表示,“唯冠拒绝在中国履行和苹果的协议,香港法院是支持苹果的”。
根据唯冠的诉讼文件,唯冠在多个国家持有ipad商标,并称自己的ipad产品是在摩托罗拉和其他厂家和协助下进行开发。但是财政危机和它的两个主要客户宝丽来和电路城百货公司的破产,让唯冠停止了这一产品的进展。
唯冠向法院申请废除此前关于ipad商标的协议,并禁止苹果使用在产品上使用ipad名称。
唯冠2月17日已经在美国加州圣克拉拉郡的高等法院对苹果发起了诉讼,但这一起诉直到今日才对外公布。唯冠认为苹果建立的ip应用发展公司在2009年12月23日以欺诈方式获取了ipad商标,费用为55000美元。唯冠要求法院判定苹果商业欺诈罪名成立,并撤销ipad商标的使用权。
唯冠宣称苹果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苹果在当初可能没有完全披露商标转让需求的本意。《华尔街日报》得到的信函显示,苹果设立的“ip应用发展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这样对唯冠解释,他们收购ipad商标是因为这是公司全名的缩写,公司日后保证不会出现和唯冠产品竞争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