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强调,苹果和rim的设备在事实上是侵犯了一项由柯达专利提出的主张,不过这一主张“显然”是无效的。
柯达最早于2010年1月14日正式起诉苹果和rim,指控该两家公司侵犯了其美国专利号为6,292,218的相机成像预览技术专利。去年1月,一位行政法官判定专利侵权指控不成立,不过itc委员会当时表示将对判决结果再度审查。随后一些事情的变化让该案更加扑朔迷离,itc首席行政大法官接手该案后不久宣布退休,案件交由现任法官彭德尔负责,案件宣判的时间也被一拖再拖。
目前的判决仍属于初步裁决,结果需要得到itc全部六位委员会成员一致批准后才能生效。
据国外媒体cnet报道,美国国际贸易组织(itc)今天表示,苹果和黑莓生产商rim均没有对伊士曼柯达提出的一项专利构成侵权。
itc行政法官托马斯·彭德尔(thomas pender)在周一公布了上述公司专利纠纷的初步裁定,重申去年的判决,认定苹果和rim的移动设备产品均没有侵犯柯达公司所有的专利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