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署鼓励民资参与文化出版

截至2011年底,我国新闻出版行业上市公司达到49家,实现融资2000多亿元人民币。但民营出版企业日子却并不好过。

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公布的《2010中国民营书业发展年度报告》显示,随着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的就读人数逐年减少,不少民营书业企业赖以生存的教辅市场已基本饱和。大众出版物的竞争更是白热化,新产品难以立足。

即便如此,还是用“非常艰难”来形容民资在行业的处境。前几年出版行业改制后,大型传媒集团开始收购做得好的民营图书公司,表面看来民营公司有了靠山,得到了投资,但实际工作中,选题、经营方式受到了牵制。

让人纠结的在于民营出版企业没有书号,没有出版权。出版一本书,民营公司需要支付给出版社10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书号,而这项“书号管理费”让企业多出了20%的成本。

民营企业获取的发行渠道也相对有限,同类图书在新华书店发行,要多出了10%的渠道费用。

文化出版业开始向民资“抛绣球”。

6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参股报刊出版单位的发行、广告等业务,鼓励民资参与“走出去”出版经营,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产品的出口业务,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等出版发行业务。支持民资文化企业,以选题策划、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等专业图书出版经营活动。

“出版行业近几年才逐渐对民营资本试探性地放开,这一次更多的是将渠道向民资放开。”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表示。

在不少民营文化企业眼中,细则的“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在党报党刊出版单位实行采编与经营‘两分开’后,在报刊出版单位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投资参股报刊出版单位的发行、广告等业务”这规定尤其具有突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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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