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今天宣布,在美国时间7月10日已经正式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控诉,指控美国微软公司蓄意侵犯中易的知识产权。要求美国法院命令微软立即中止其侵权行为并作出赔偿。
中易公司的起诉书指出,微软在windows xp中英文版等操作系统中未获授权而使用中易的多种中文字体,在全世界广泛、持久、大量的销售,早已构成侵权。为此,中易公司曾致函微软总裁比尔盖茨,要求停止微软的侵权行为并在北京起诉微软。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认真审核微软的申诉后裁决:微软未经许可,在多款windows操作系统中集成中易的中文字体,构成侵犯中易的著作权,并命令微软立刻停止侵权行为。然而,微软漠视北京法院的判决,继续销售、支持侵权的微软产品。鉴于微软明知故犯,中易要求美国联邦法院判处微软蓄意侵权。
中易总裁蓝德康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信息技术产业的生命线。微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是最重视的。可是微软无视中易的知识产权,在北京法院判决之后继续侵权,中易为了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民族尊严,不得不在诉诸法律”。
代表中易公司的美国律师事务所是:james m. pratt, jr., mcclanahan · myers · espey, l.l.p.,nix patterson & roach, l.l.p. 以及keil & goodson, p.a.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美国时间7月10日向美联邦法院提起控诉,要求微软立即中止字体侵权行为并作出赔偿。中易公司指微软在windows xp中英文版等中未获授权而使用中易的多种中文字体,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微软败诉,微软则无视判决继续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