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化纤大股东吉林化纤

      h股的私有化价格较10月18日h股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约0.7港元溢价56.7%。吉林化纤集团指,h股要约拟为奇峰h股股东提供机会以具吸引力的溢价变现其在奇峰的现金投资,而不会遭受任何非流动性折让。

      吉林化纤集团认为,建议一旦成功完成,将使奇峰变成要约人及其最终唯一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持有绝大部分股权或全资拥有的公司。鉴于要约人的国有背景,要约人预期建议将使在商业及财务上获得要约人的更多扶持,以使奇峰集团能够更灵活及时作出战略投资决策及╱或把握新商机多样化经营业务。

      吉林化纤集团指提出私有化的原因,是奇峰集团的近期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近年来,奇峰集团的收入呈现恶化趋势。吉林化纤集团认为奇峰集团近期财务表现改善并非由于腈纶纤维产品的整体市场环境改善,亦非由于近两年销售及经营改善。

      吉林化纤集团注意到,如奇峰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示,由于奇峰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奇峰核数师发表审核意见,强调有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宜,可能使奇峰集团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明显疑问。

    

      吉林化纤集团认为h股价格低迷对奇峰集团的客户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其业务及雇员士气。要约人认为建议的实施可消除这种不利影响。

奇峰化纤(00549-hk)大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提出私有化建议。持有奇峰化纤50.01%内资股的吉林化纤集团,向h股股东提出每股1.097港元、向内资股提出每股0.975元人民币,向非h股的外资股提出每股1.097港元的私有化建议。涉及资金共约4.75亿港元。股份今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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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