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3.15:政府部门竖起的另一面旗

编者按: “天天“3•15” ,这是商家的承诺。能不能实现,只有走着瞧。  

   保障消费者权益还有很多法定的部门,工商管理局、质量监督局、消费者保护办公室等,他们的行为和声音有一定的法律保障的意味。所以,他们说“天天“3•15”,就让人踏实。

  不管怎样,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让消费者更放心的消费。这是共同的旗帜。

  (华强电子世界网独家报道) 今年深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华南购物天堂”。就着这面旗帜,深圳市福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共同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福田分会场)在华强电子世界华装上演。

      
工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为了让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工商管理部门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权益概念,建立和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申诉和投诉问题解决程序与处理途径法制化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在活动的现场,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局福田分局的姚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姚科长指出:“这次活动的举办,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能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让社会各届共同关注消费市场的规范经营,让商家以诚信为本、正当经营。工商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今年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发展,着重打击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和打击欺骗消费者行为,包括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等违章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的消费环境。”

  据姚科长介绍,福田工商(物价)分局去年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8,081宗,接受消费者咨询22,108人次,解决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4万元,这些现象表明: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深圳市场体系发育还不健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社会信用和市场秩序还有待提高。今年工商管理(物价)局推出了“大商场、大市场热线机制”的新举措。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进行投诉,工商(物价)局将投诉直接反馈到对点商家责任人,对投诉事件进行及时处理。新的措施提高了投诉受理效率,问题的解决度更加圆满。

  
消委会:变被动为主动,提高法律意识

  机制再健全,消费者本身没有维权意识,买了假货不检举、揭发也是目前保护工作中的难点之一。但前提还在于消费者应对相关的保护权益和消费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李秘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消费者要有法律意识,要懂得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维权的依据。消费者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让维权意识由被动变主动。消费者懂法,商家依法经营,就会让整个市场更加规范,市场有序,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就少。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务必到正规大型商场,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以备查验。

  
质监局:抵制假冒伪劣,保障合法权益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商家给消费者的承诺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质量保证。假冒伪劣产品价格相对便宜,能吸引一部分消费者,也正是这种“吸引力”滋长了制假、造假者的违法行为,让他们有利可图。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田分局稽查科徐均伟副科长说:“质量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好坏的鉴定职能部门,消费者应该了解自己所购买产品的基本性能,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找对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首先要确定这种产品是否假冒伪劣,鉴定的工作要积极和质量监督局来完成。这是前提,也是维权的重要技巧。很多纠纷的贻误时机就在于消费者没有及时的找到权威的鉴定,从而在论理甚至官司中处于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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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