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闪存”追踪之四:律师答疑,消费者理应索赔

(华强电子世界网独家报道) 在本网连续刊载“三星”闪存事件的追逐报道后,收到了大量读者的来电、来信。我们的编辑在听闻大伙各种不同的悲惨遭遇后,一致认为大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的保护自己。因此,我们带着案例再度走访了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闻毅女士,以下是本网记者与闻律师的对话实录。

  记者:在“三星”闪存事件中,不法商贩采取欺诈手段蒙骗消费者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闻律师:是的,销售者采取欺诈手段蒙骗消费者、牟取不义之财,该行为违背了销售者在与消费者的交易中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属违法行为。

  记者:那么,被欺诈而购买了假“三星”闪存的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闻律师: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直接向销售者索取所购假“三星”闪存价款一倍的赔偿,并赔偿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该假“三星”闪存遭受损失的,依法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二、若得不到销售者的赔偿,消费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继续进行维权行为:

  1、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消费者: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记住向销售者索要购货凭证,如发票、付款收据等。一则,可以作为保修的依据之一;二则,发生纠纷时可以避免销售者以消费者要求索赔的商品不是他们出售的商品为由而拒绝赔偿。

  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要求销售者出示商品的产品合格证、产地证、生产厂家、产品包修单等,以此作为判断产品真伪、质量优劣的参考依据,尽量减小消费中被欺诈、受损失的风险度。

  关注身边事,华强电子世界网欢迎读者朋友给我们来电、来信,讲述您自己的故事。我们将继续请闻律师为大家做法律解答。

  您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闻律师联系,email:wen@lawyerwen.com/tel:0755-8299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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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