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烧了谁买单?》追踪二律师解析:过错责任者买单

(华强电子世界网独家报道) 前日,本网独家刊出了《“东西”烧了 谁买单?》一文引起了读者的极大兴趣,不少读者纷纷来信、来电诉说自己曾经遭受的类似经历。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避风险。法律界人士认为,拿起法律武器最有效。

  记者为此采访了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闻毅,以下是闻律师依据现有案例发展情况,对该事件做出的法律解析。

  闻律师:该消费者在b柜台付款购买显卡后即取得了该显卡的所有权。当该消费者在正常使用该显卡的过程中发生了显卡电容器被烧毁导致显卡被损之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该消费者可以向显卡销售商要求正当赔偿。而当该消费者将自己所购买的显卡请主板销售商进行测试,如果该主板销售商是按正确的方式进行操作,那么,发生了上述显卡损坏之事时,该消费者仍可向显卡销售商要求赔偿,主板销售商不负赔偿责任;反之,如果显卡的损坏是因为主板销售商测试的不当操作所引起的,那么,该主板销售商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了。

  以上是从主板损坏的过错责任上来分析赔偿责任的承担者,接着就是要确认过错责任是产生于主板销售商的操作不当还是显卡销售商的商品质量问题或两者皆而有之。如果显卡的损坏原因难以断定也即是谁的责任难以分清时,可申请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以合法的鉴定结论为依据来确定赔偿责任人,进而通过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诉讼方式获得赔偿。

  关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华强电子世界网欢迎读者朋友给我们来电、来信,讲述您自己的故事。我们将继续请闻律师为大家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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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