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快走完一半路程,中部走完四分之一,西部刚起步
本报记者宋蕾发自北京
中国农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走出了多远?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答案是:28.2%。
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对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2005年的监测和评价结果。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经济发展方面实现程度为20.8%,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33.9%,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38.5%,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仅为15%。
“在反映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六个方面中,农村经济、农民生活质量方面的全面建设小康进程提升加快,农村人口素质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相对缓慢。”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指出。
据了解,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是,以全面小康目标值为上限,2000年总体小康值为下限,衡量每年各项指标实际值到达的分值,把单个指标得分加总即得出一个地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由于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已实现目标值,2000年基期的小康实现程度为4%,按照每年提高4.55个百分点计算,到2020年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可以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
为科学反映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状,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国家统计局每年对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监测和评价。
根据此次公布的数据,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55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2%,农民可支配收入为3131元,扣除价格因素后为2866元(2000年不变价)。而2004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国家统计局对此评价,今后农民继续增收的难度加大,农村教育费用支出仍在上涨。
此外,这份统计报告还介绍,2005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24%,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7.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覆盖率仅为8.2%,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1.0%。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处在0.3~0.4的合理区间内,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8。
但是专家提醒地区差异必须重视。华东理工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曹锦清认为,中国各地农民收入的差距非常大,比如上海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为7000至8000元;中西部大约是1000元左右。
国家统计局也认为,从全面建设小康的实现程度看,地区之间发展呈不均衡状态。2005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47.6%,已经走完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的近一半的路程,估计再过10年左右可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24.6%,走完了四分之一的全面建设小康路程;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仅为1.3%,刚刚达到总体小康水平。
国家统计局认为,东、中、西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差距最大的是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居住质量指数和农民信息化程度等指标,这些方面是缩小东、中、西部差距,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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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衡量标准
根据2020年经济总量翻两番的目标测算,我国届时人均gdp可达到3000美元,经济发展水平基本达到“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因此,可以把这部分国家有关指标的平均水平作为确定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的参照基础。同时,还参照2000年20%最高收入农户等有关指标,可确定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大致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0元、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低于35%、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35%、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0.4、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平均预期寿命75岁、恩格尔系数0.4以下、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为85%、森林覆盖率23%、万元农业gdp用水量1500立方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