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8万元

  日前,《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由东莞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将举报范围明确为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的奖励额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8万元。

  四种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可举报

  - 企业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超标排放废水

  - 擅自拆除、闲置废水污染防治设施,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

  - 将废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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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