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持创意产业软件高级人才补助30万元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创意产业。

  从今年起至“十一五”末,我市每年将投入上亿元用于创意产业发展。这些资金主要由市财政局每年从市级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其余部分整合新型工业化、信息产业等专项资金用于创意产业。

  同时,我市还有激励创意产业发展的系列配套政策:市、区两级征收的创意产业基地或园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额返还基地或园区用于土地整治;市、区两级征收的创意产业基地或园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全额返还基地或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创意产业基地或园区的开发业主,对自有场地、楼宇、厂房进行改扩建或新建,并且用于发展创意产业,可按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意产业基地或园区的开发业主,对外招商转让或出租房屋,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3年内出租或转让房产收入产生的营业税、契税,在市、区财政实得收入中,按50%安排返还给开发业主,用于创意产业基地或园区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入驻企业的租金补贴。

  从事创意产业的个人也能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市财政局称,我市对从国内外引进的软件中高级人才,实行由政府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一次性安排购房补贴、每月发给岗位津贴等人才优惠政策。

  其中,两院院士,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中的软件高级研发人员,补贴安家费30万元;国(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补贴安家费15万元。

  购房补贴的标准为,软件高级人才在我市购置商品房时,本人上一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中,市级分成部分由财政一次性安排用于购房补贴,补助上限不超过其购房的总价款。

  外地入渝的软件高级人才,除有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市财政每月还要发岗位津贴——来渝工作的两院院士8000元,“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3000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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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