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话结算价取消备案 专家:对消费者有利

  国务院近日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国际电话结算价备案”制度。这意味着今后运营商在国际电话方面可自行定结算价,不需向信息产业部备案。

  2003年信息产业部制定的《国际来话对外结算价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制定统一的国际来话结算最低价;国际来话结算最低价以成本为依据,参考发展中国家平均国际结算价和国际电联的相关建议制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国际来话结算最低价为下限开展业务,不得采取竞相降价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低于国际来话结算最低价的结算合同或者协议无效。

  有分析认为,取消备案制后运营商很可能在国际长话方面竞相降价,导致恶性竞争。赛迪网就此咨询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曾教授认为取消国际电话结算价备案后,将会使我国运营商更快与国际接轨,并不会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同时在价格方面也对消费者更为有利。

  曾剑秋介绍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常面临国际来话较国际去话多的情况,而世界上的惯例是以国际结算方面不对等的方式来实施保护性措施。随着我国加入wto,电信市场也逐渐放开,此时取消国际电话结算价备案制度,更有利于推进结算体系调整及市场化进程。他认为今后运营商恶性竞争机率很小,相反可能会形成价格联盟,或在与国际接轨中更为健康地发展。对消费者来说,由于结算市场良性发展很有可能带来价格的优化,在资费上应该也会更加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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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