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美元专利费夺全部利润 彩电厂商抱团应战

中国彩电企业每年的利润才不过30亿人民币,眼下却面临每年支付约80亿人民币专利费的窘境。

4月23日,由10家彩电企业分别出资100万元,各占10%股份的国内首家彩电业合资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彩联”)正式在北京宣布成立。

该公司分别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等10家中国彩电企业合资组建。由新科电子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樊文建担任公司董事长、罗秋林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将联手与美国进行专利谈判,希望能对巨额的专利收费“讨价还价”。

这是中国家电企业首次因为专利困局站到一起,但其成立的背景颇为尴尬:从今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的中国彩电被强令要求向atsc会员企业缴纳专利费。atsc是美国的数字电视标准,中国企业因为相关专利的缺失,每台彩电最多将向美国企业缴纳30美元的专利费。专利费用将大大超出中国彩电商的利润。

“如果任由国外某些公司挥舞知识产权大棒,中国彩电企业支付的专利费每年将达到10亿美元,约合80亿人民币,可是目前利润才不过30亿元人民币。”在4月23日的中国数字电视年度盛典上,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李东生这样诉苦。

中国企业处于被动地位

2007年3月1日,美国政府对所有上市销售的数字电视机强制执行atsc标准。去年以来,索尼和汤姆逊等跨国公司已提出要求彩电制造企业交纳专利费用,显然,这些厂商希望通过苛刻的专利许可政策,阻止中国企业进入美国数字电视市场。

厦华集团有关负责人苏再泉透露,其实,中国企业去年出口到美国的数字电视就已经达到美国atsc标准了,当时并没有美国企业出来主张收取专利费用,一年后突然宣布专利收费,让很多中国企业措手不及。

据《it时代周刊》了解,“中彩联”成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组织相关人员就atsc专利问题和相关国外公司进行谈判。当然,除谈判外,联合推动专利池建设,制订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订,才是“中彩联”更根本也更具有战略意义的使命。

2005年5月,在当时的中国彩电业北京峰会上,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四大专业委员会成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知识产权委员会。“去年,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专门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了一份报告,主题是请求帮助解决彩电行业知识产权有关问题,”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女士告诉记者,“这份报告引起了部领导的高度重视。”

“这份报告直指中国彩电企业面临的专利困境,”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指出,“国外企业发动的知识产权围歼战的初期战场部署也已经基本就位,面对国外专利收费集团的专利战略,国内企业基本处于被动地位。”

“在当前的制度架构下,单个企业已经没有能力抵制海外大厂在我国的知识产权部署。”郝亚斌说,“所以,必须建立一个技术与专利创新的公共平台,尊重知识产权、拓展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通过建立专利池解决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化,并在数字音视频领域加大中国企业的贡献。”

质疑声不绝

“中彩联”的成立看起来是好事,但业内也有声音质疑其执行能力。赛诺研究彩电的研究员盛磊认为:“尽可能谈到更低的专利费很有可能,但交叉互换专利暂时是‘中彩联’的一厢情愿。”

目前,中国企业的专利70%以上集中在外观和工业设计上,很少触及atsc标准中信号编译、数字接口等核心技术专利,两者并不具有抵消性,也许再过5到10年,中国彩电企业专注研发才可能拥有实际的知识产权能力,而“中彩联”的成立只是一段漫长抵抗的开始。

“解决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工作,公众不要期望‘中彩联’能够对知识产权有一揽子解决方案。它的成立确实可以缩短阵痛的时间,但不是念一句‘芝麻开门’就能把这个过程跨越过去的。”罗秋林坦承。

对于很多人质疑的专利池中专利数量及份量够不够的问题,罗秋林认为:“专利池正在筹建过程中,目前已有400多项专利加入且未来将不断扩充。专利池的专利来源将不限于股东企业的专利,我们有很大的选择范围。”

而当初部分参与厂商的中途退出,似乎就已预示着“中彩联”今后的道路并不好走。

据知情人士介绍,自2006年9月开始,前述10家厂商,以及熊猫、西湖和万利达等13家国内彩电企业开始运作组建彩电专利池公司,但由于各厂商之间存在利益分歧,比如13家公司在新公司中的出资额、股份各占多少,投入新公司的专利池中的专利价值如何评估等成为摆在成员企业面前的两大难题。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西湖、熊猫、万利达最终选择退出“中彩联”。

把知识产权变为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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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