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市场网讯) 美国东部时间2006年2月10日,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把美国存储市场排名第二的pny公司告上了法庭。在递给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的诉状中,朗科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了其在美国申请的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该专利是闪存盘、闪存mp3及其他闪存移动数码产品的基础性专利。“我们的专利官司要找也只找最大的竞争对手来打。”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邓国顺表示。 当越来越多中国的企业成为跨国专利官司的被告,并为巨额专利使用费买单之时,中国公司能成为原告难免令人感到新奇。
被告选择
朗科科技是一家由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高新科技企业,成立于1999年5月,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移动存储生产商与出口商。1999年,该公司在世界上率先成功研制出了新一代移动存储器——闪存盘(取名“优盘”,“优盘”现为朗科公司商标),并分别于2002年7月在中国获得闪存盘发明专利(专利号:zl 99 1 17225.6),2004年12月在美国获得权利范围相同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us6829672。
2002年9月与2004年12月,朗科公司曾将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索尼(无锡)全资子公司告上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100万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华旗的“爱国者”移动存储产品一度是国内市场的领导者,而索尼的实力不言而喻。
赛迪顾问一分析师认为,但把这些侵权者全部告上法庭,对朗科来说是弊大于利,朗科需要这些侵权者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闪存盘及闪存数码产品市场能够连年保持高速增长,除了庞大的市场需求,也得益于这些产品提供者。出于商业利益上的考虑,朗科不能也不会把市场上这些侵权厂家赶尽杀绝。邓国顺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就如同跨国企业向中国dvd企业的出口产品征收专利费,而不向内销产品征收一样,朗科在选择专利权打击对象时,首先要考虑在企业利益与行业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官司胜率
“目前要在美国打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资金门槛不会低于500万美元。而且朗科为赢得这场官司,特别聘请美国排名前十的律师事务所——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这意味着我们的诉讼成本是很高的。”邓国顺说。以朗科公司目前不足一亿美元的年销售额来说,打官司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朗科为何会不惜血本?“包括pny在内的众多厂商的专利侵权行为给朗科在美国市场上造成了至少1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邓国顺说。这10亿美元包括朗科产品被侵权产品抢去的市场份额以及合理的专利转让费用。目前美国闪存盘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20亿美元,但拥有闪存盘专利的朗科在这个市场显得默默无闻,邓国顺认为朗科如同一个拼命干活的人,做了一个月后却发现工资有一大半被别人偷走了。
如果朗科在美国胜诉, pny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而朗科将有可能得到闪存领域迄今为止最高的专利侵权赔偿。
不过这场官司能否赢定还是一个疑问,因为朗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成功的诉讼案例为这个官司提供经验,因为众多的对手都在积极动作,希望政府专利部门认定其专利无效。
一家被朗科告上法庭的国内公司的副总裁认为朗科的专利是无效的,因为闪存技术很早就被用在计算器等其他领域。在朗科获得美国的专利授权前,全球也有19家公司对该专利提出过无效复审,朗科此次打官司虽然有美国专利局授权的法律效力,但也不排除出现其他变数的可能,“比如直接上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专利无效等。”一位闪存盘厂家法律事务专家说。
但邓国顺认为,朗科的闪存盘发明专利在中国和美国都已经得到专利局的授权,在这样的情况下,说专利无效是没有说服力的。目前朗科已经申请了200多项发明专利,其中有两项基础发明专利。“那些认为专利无效的观点只能说明,商业尊重意识在中国不够,政府的保护力度也不够,商家拿来主义拿惯了,甚至心安理得,这样下去会阻碍自主创新的发展。”邓国顺表示,侵权公司不做研发,而且成本要低,省下来的钱他们要么打广告,要么降价,而朗科的研发加知识产权投入占到每年销售总额的10%。
“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小偷比警察的声音还大,被侵权者维权时似乎还感到惭愧。”邓国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