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hynix semiconductor公司的专利侵权案胜诉之后,rambus公司再次给亚洲dram和存储控制器制造商敲响警钟,该公司希望与亚洲厂商签署一系列存储专利技术的许可协议。rambus市场和销售高级副总裁sharon holt表示:“我们要让人们知道,推延绝非最好的策略。”虽然rambus公司与台湾地区的部分主要内存制造商磋商了一段时间,但认为还需要更多谈判。
4月底,在韩国芯片制造商hynix的专利侵犯案中,联邦陪审团宣布rambus获得超过3.069亿美元的赔偿。陪审团认为,hynix在dram方面侵犯了rambus多项专利。这个赔偿覆盖的是自2000年6月到2005年底之间,hynix销往美国的sdram、ddr sdram和ddr2内存产品。
迄今为止,占据全球大约20% dram出货量的台湾地区厂商尚未见到任何受到侵权控告的征兆。南亚科技(nanya technology)高级副总裁pai pei-lin表示:“我们一贯尊重ip专利权,但是我们也希望公平贸易。”
在rambus公司的一项专利侵权控诉中,南亚科技坚持捍卫自己的权利,这项诉讼还同时包括三星电子和美光(micron)。pai说,南亚没有与rambus公司签署任何妥协交易,rambus过去曾要求收取3.5%的内存专利使用费。2001年,在rambus公司与德国芯片制造商英飞凌(infineon)的专利诉讼案中,要求每个128mb ddr dram模块收取总计2美元专利使用费。
rambus公司尚未将力晶半导体(powerchip)和茂德(promos)告上法庭,这是台湾地区另外两家主要dram制造商。双方的纠葛还在继续,并且没有迹象显示将在近日达成和解。
虽然法院判决rambus公司取得诉讼胜利,但对于hynix公司的最大市场——也是全球第二大个人电脑市场——中国地区会造成何种影响尚未明朗。到现在为止,rambus在中国及台湾地区没有任何专利保护。然而,holt说公司通常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检查付运到全球的产品是否得到专利许可。尽管裁决已经结束,hynix公司还没有与rambus公司签署专利许可协议。
对于dram制造商来说,另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即将来临的ddr3 dram标准。虽然目前还未最终敲定,但是holt估计rambus将拥有与下一代高速dram有关的专利技术。到目前为止,在亚洲与rambus公司签署协议的多为日本idm厂商,而非无晶圆厂半导体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