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美国高通公司今天宣布,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已全面驳回broadcom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诉讼。该诉讼由broadcom于2005年7月提出并于随后修订。broadcom指控高通公司的多项行为违犯了反垄断法,但这些指控被地区法院一一驳回。
据悉,法院在长达47页的判决书中裁定,broadcom对高通公司的销售和技术许可行为的指控“不足以支持高通公司的技术许可行为危害了或将会危害umts芯片市场竞争的结论” 。关于诉讼中指控高通公司拒绝以公平、合理、非歧视性的条款许可broadcom使用wcdma 3g 蜂窝标准的核心专利,法院认为,“对高通公司行为的指控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其垄断或意图垄断。”
“高通公司对法院驳回broadcom所有指控的全面合理的判决感到非常满意。” 高通公司总裁斯蒂文?奥特曼说,“我们的商业模式是通过广泛的知识产权许可、开发并提供先进的芯片和软件解决方案,从而将我们的创新提供给整个无线行业。这一商业模式为促进设备制造商之间的、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争作出了贡献,使无线行业及消费者从中受益。我们与世界领先的电信设备制造商签订的技术许可协议已超过135项,这表明高通公司一直在认真履行我们对标准制定组织所作的承诺,以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核心专利的许可。
为了降低高通公司希望驳回该诉讼的愿望对法院的影响,相应的法律条款要求法院将broadcom 在诉讼中的指控视为真实的。尽管如此,法院判定broadcom的指控并非可行的反垄断诉讼。法院指出,就连broadcom 自己也没有指控高通公司曾拒绝向其发放专利许可,事实上是broadcom拒绝了高通公司的许可提议以至于未能参与到3g芯片业务中。法院指出,“谈判破裂并不构成违反《谢尔曼法》的要素”,法院“没有责任来重新调整大宗商业交易的风险。”
法院的判决允许broadcom 进一步修订诉讼状,以提出可行的诉讼指控。
高通公司(www.qualcomm.com)以其cdma及其它先进数字技术为基础,开发并提供全球领先的富于创意的数字无线通信产品和服务。高通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市,公司股票是标准普尔500指数的成分股,是2006年财富杂志评选的“财富500强”(fortune 500reg;)之一,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asdaq stock marketreg;)上以qcom的股票代码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