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消费者的陷阱?

  目前,维修行业正在成为家电市场的又一块“奶酪”,来自中国家电维修协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对保修期内服务质量满意的占66.36%,对保修期外服务质量满意的仅18.24%。价格不透明、收费欠规范甚至偷换进口、原装、全新的配件等现象,令许多需要维修家电的消费者战战兢兢,也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

  据了解,目前家电维修市场良莠不齐。有的是自办的专业维修店;有的是与原厂家、商家签约的维修人员或维修店,解除协议后,因熟悉原有销售情况仍以商家、厂家的名义开展维修业务;有的漫天要价,有的维修质量大有问题。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1月1日施行。规定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要公示维修价格,即明码标价。并应当向消费者如实介绍维修服务相关价格信息,尊重用户对维修服务项目和价格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维修服务中出现的收费问题,物价部门表示:根据《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家电维修今年1月1日后必须进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标价牌上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零售价格等内容;提供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也必须主动出示价目表。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修理家电前一定要求经营者出示明码标价表,看清各项费用后再决定是否修理及选购何种零件。而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注意,家电坏了最好到厂家指定的或是正规的修理部修理。另外一般家电都有“三包”规定,在“三包”期内应按照规定免费修理,消费者应看清厂家的“三包”规定,不要被修理部门欺骗。(本报记者郭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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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在我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上门维修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经营者要明码标价及公示其它相关事项。上门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在服务前主动向用户出示与在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以便于用户选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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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