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亿元股权转让款未付 格林柯尔再曝诉讼纠纷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持有科龙电器(000921)26.43%股权的单一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至今尚未支付此前收购科龙电器第三大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所拥有5.79%股权时所产生的9764万元股权转让款。对此信宏公司已于去年11月21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股权转让款9764万元。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6日开庭审理后,目前已作出格林柯尔立即偿还的判决书。

根据科龙电器2004年6月11日公告显示,当时拥有科龙电器20.64%股权的广东格林柯尔以每股1.7元的价格受让信宏公司拥有的5743万股科龙电器法人股,总转让款为9764万元。公告同时声明:“转让价款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前一次付讫。广东格林柯尔已经支付受让股权所须支付的款项,信宏公司已经收取上述款项。”而在同年10月科龙电器发布公告称,股权转让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广东格林柯尔拥有的科龙股权由20.64%上升至26.43%。

作为当时公告已表明支付并收到的9764万元股权转让款,为何又在一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呢?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但均未有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在1月6日的审判当日,作为应诉方的广东格林柯尔及代理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收购款已支付,也未做任何其他辩护,在一片平和中结束了当日的审判。

从法院判决书中还显示,信宏公司向法院提起返还已过户的科龙电器股权或偿还股权款等两项诉讼请求,法院最终裁定,股权转让协议继续有效,但应立即偿还股权转让款。

记者从参与起诉的有关人士口中了解到,在法院判决后的15天上诉期内,广东格林柯尔并未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的判决已成为终审判决,但截至目前判决尚未执行。而在法院的判决书中还表明,在去年信宏公司提起诉讼时,已通过佛山中院对格林柯尔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其实,翻阅科龙电器历年公告不难看出,信宏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广东格林柯尔入主科龙还存在一定的微妙关系。科龙2002年5月15日公告称,信宏公司于2002年4月30日与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法人股转让协议书》,以每股1.7元,总价款9764万元的价格受让后者持有的科龙电器5.79%法人股。股权转让款以广东科龙(容声)集团对顺德市信用社欠款冲销。此股权转让协议同顾雏军收购科龙电器基本属同一时期,转让价格也一样同是每股1.7元。而两年后,信宏公司又以同样的价格转让给了顾雏军控制的广东格林柯尔。同时作为以顺德信用社对科龙(容声)集团债权换得科龙电器5.79%股权的信宏公司,并非顺德农村信用社下属子公司,而是一个由苏健权、梁伟文两个自然人注册成立的私营企业。公司成立于1998年,两位股东此前一直是顺德信用社职工,并在信宏公司成立两年后,即2000年12月辞去顺德信用社工作。 (王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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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