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讯 在国家信产部计划出台《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时,关于实行“彩电使用七年后强制报废”规定的意见再次被推上前台,并引起了多方争议。
厂家支持,表示这个规定有助加速产品更新换代;专家指出,即使规定出台,执行的难度也相当大,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标准不合适;而商家则表示,报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各方争议都有,惟独少了消费者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网站的民意调查则显示,大多数消费者认为,彩电使用7年强制报废涉嫌“企业垄断”,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您对此有何看法,有什么意见,欢迎进行讨论>>> 家电超市,提供最新市场惊爆价,展现最新产品酷图、性能,警示各类产品的投诉,提示各种产品的常识。如有任何问题、建议,请进入留言版;如想了解更多产品档案,请进入下面具体分类>>> 电视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小家电厨卫数码手机电脑视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