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屏产地应告知 夏普涉嫌违法

针对昨天家电专家指夏普不能将台湾产屏称为夏普屏的说法,11月3日,夏普中国在接受采访时依然辨称因配件全球采购,所以融入了夏普技术的液晶屏就是夏普屏。熟是熟非?中国消费者协会判定,夏普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违法。

厂家:采购的台湾屏已有夏普技术 台湾屏产地没有必要标注

昨天,记者在北京的家电卖场发现,夏普在卖场里显著位置贴出了“夏普所有液晶电视均使用夏普屏 特此声明”的告示。夏普还只将自产屏的液晶电视标注出产地,而对台湾屏电视则隐去未标注产地。夏普促销员对前来咨询台湾屏问题的消费者,均以“面板产地是台湾,但屏是夏普屏”的说法给予回答。

“在台湾采购的屏,是按照夏普asv液晶面板技术制作的,所以就是夏普屏。”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拨通了夏普北京支店长夏文俊的电话,夏文俊依然如是说。他解释说,做为全球液晶电视老大,夏普液晶电视的配件是全球采购,比如液晶屏是有的采自台湾,也有的采购自其它地区。但由于液晶屏都采用了夏普独有的asv液晶面板技术,所以“达到夏普技术标准的台湾屏在出厂时已打上夏普标识”。

夏文俊还举例说,在显象管电视时代,tcl、海信等彩电品牌采购的显象管都是松下品牌的,但厂家生产出的电视依然叫tcl、海信牌,也没有向消费者强调显象管是用了松下的。“这和液晶电视的原理是一样的。”于是夏文俊表示,液晶屏产地是不是台湾的没有必要向消费者明示。

他告诉记者,夏普这个标识就打在液晶屏的背面。

消费者:夏普屏和夏普电视是两个概念 夏普在狡辩

夏普的此番说法遭到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消费者认为,夏普屏和夏普电视是两个概念,夏普在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是在狡辩。

“我就是冲着夏普的液晶屏好才去买的,花了一万元买来的液晶电视却可能是台湾屏,心里堵的慌。”今天上午,记者接到了北京丰台区吴先生打来的电话。他气愤地对记者讲,液晶屏的价格占到了液晶电视七八成的价格,不标注,已经是涉嫌蒙骗消费者。但没想到,使用台湾屏被暴光后,夏普不但不认错,还找出这样的说辞,分明是在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欺骗消费者。

吴先生说,现在的家电厂家都是全球采购配件,这样能降低产品成本,原本无可非议。但是,夏普通过全球采购的方式生产出来的只能是夏普液晶电视,而其采购的液晶屏等部件不能算是夏普生产的。“屏和技术,就像服装布料和裁缝,裁缝可以随意在布料上加工,进行设计,但那个服装布料裁缝是不用改的。” 吴先生认为,经过夏普技术制作后的台湾屏还是台湾屏,不可能变成夏普屏。

消协:屏产地应告知 夏普涉嫌违法

“夏普此举涉嫌违法。”今天中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液晶屏产地要明示给消费者,夏普此举没有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武高汉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有关情况”。同时,该法第19条还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武高汉表示,夏普没有充分尊重夏普非者的知情权,鉴于不同的液晶屏在质量、价格和技术上都有区别,关系到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所以厂家应当向消费者做出说明。“夏普此举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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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