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空调提前执行RoHS指令

日前,志高空调表示,已于12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rohs指令。据悉,欧盟rohs指令将在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志高此次提前执行具体从5个方面入手:其一,对欧盟国家与非欧盟国家产品的零配件进行编码区分,如所有出口欧洲的移动空调、除湿机的生产要全部符合rohs指令要求;其二,供应商在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同时,需提供一份产品的拆分清单,并且签订相应的责任书,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符合要求及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其三,在供应商提供物料时,必须提供产品的合格性声明,如抽查有不合格产品,将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其四,按型谱对出口欧洲销售的每个产品型号下单2~3套环保样机进行生产,测试达到要求再批量生产;其五,提前完善了理化实验室的建设,为生产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的物料控制环节提供了保障。

另据了解,志高空调目前销售网络已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度实现出口150万台,而欧洲是其重要出口市场之一,约占其总出口量30%;2006年度出口欧洲的任务是1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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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