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呼吁已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终于正式出台。《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施行。 积极应对欧盟两指令 《管理办法》显示,此规则的适用对象包括在中国生产、销售以及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产品的包装也在“管理”的范围之内。
对于《管理办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七部委做了这样的界定: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据了解,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的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业内人士指出,欧盟两指令正式实施后,中国直接受到影响的电器产品出口额高达300亿~500亿美元。
在我国的《管理办法》实施之后,环保再也不是只有中国电子企业才面临的挑战。信产部认为,针对欧盟两指令,制定我们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除了企业做好准备、政府和行业协会帮助企业‘讨价还价’争取‘豁免’外”,还可以“增加我们在谈判桌上的砝码”。 企业成本上涨
信产部指出,在短期内,《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会给企业带来成本增加的压力,但“水涨船高”,由于所有企业的压力是一样的,因此,不会影响企业间的竞争力,从长远看,《管理办法》将使得企业在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中得到提高。
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曾表示,在《管理办法》生效后,首先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然后要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只有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