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特价”猫腻不准玩了,“最终解释权”也不灵了。据报道,商务部公开征求关于对《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已经出台,年内实施,这将给商家促销上紧箍咒。
《办法》第6条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宣传,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7条“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第14条“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