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新飞冰箱买回来就不制冷 超15天不能更换

四川泸州的徐先生购回新飞冰箱就发现冷藏室不制冷,他赶紧联系商家,对方让其观察一段时间,徐先生听信了商家的话,继续使用了。之后,徐先生因公出差,一直未使用冰箱。

四个月后,徐先生回到家再次打开冰箱发现问题依旧,他立马致电新飞维修站,工作人员上门检测后告知冰箱有问题,必须拖回维修站修理……

求助信原文如下:

4月28日到江洋电子公司购新飞冰箱(型号bcd-185cha)一台,买来后发现其冷藏室不制冷,于是打电话去找卖方,卖方让观察段时间。后因有事出差,8月23日回来发现问题依然存在。我找维修部检查,说是因为内漏必须到维修部维修。我想到因为买来根本就有问题,于是找卖方要求更换,但人家根本不理睬。

我打电话给新飞冰箱客服,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就说只能修不能换。发票,包装全部齐全也无损坏。发票号码:no 0000481,新飞客户热线:800-8832088,江洋电子:0830-4295456。

求助人要求:更换新机!

王博士观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虽然徐先生家的冰箱买回来就有问题,但因冰箱已购回四个月,超过了15天包换期,因此,徐先生的情况并不符合换机条件,只能维修。不过我们要告诉徐先生:如您家的冰箱在一年内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即可要求更换新机或退货!

通过徐先生的案例,我们要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品在包退(购机7天内)、包换(购机15天内)期出现故障后(人为因素除外),一定要及时与商家、厂家维修点、厂家客服联系,请维修工为商品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按三包进行退换、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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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