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脂机甩出诸多不适 虚假宣传仍在继续

本报曾对市场上销售的甩脂机涉嫌虚假宣传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也发出消费警示。但在部分城市,甩脂机至今仍在进行虚假宣传,号称“快乐健身、轻松减肥”,消费者使用后不仅没有减肥,反而出现诸多不适症状。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经调查认为,两种甩脂机产品在营销中有虚假宣传行为,涉嫌欺诈。哈尔滨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科学消费意识,不要盲目跟风消费。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场上掀起了一股销售疯狂甩脂塑身机热,按照商家的宣传,这种号称能“快乐健身、轻松减肥”的机器,消费者只要每天站在上边抖动20分钟,就能达到减肥瘦身的目的。于是,价格在2000-3000元、品质不一的疯狂甩脂塑身机开始热销,随之而来的是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质疑和投诉。

消费者国先生依据电视广告,在哈尔滨市秋林商厦丽氏名晶减肥总汇为儿子购买了一台标称浙江省永康市博为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博丽康疯狂甩脂机,用了两个多月后,孩子的体重不仅没有发生变化,而且还出现眩晕的现象。国先生为此多次向丽氏名晶减肥总汇投诉,均被对方以“只负责经销,要投诉找厂家”为由予以拒绝。

消费者李女士在佳木斯科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百荣·速美疯狂甩脂塑身机,一家3口每天按照产品说明书轮流使用,到了8月份,3个人的体重没有减轻,李女士的腹部、其先生的腿部都出现不适的感觉。李女士认为产品的效果达不到产品简介里“减肥瘦身”的功效,便提出退货的要求。

针对以上两例投诉,哈尔滨市消协进行了认真调查在查阅了两家疯狂甩脂机的《用户指南》后发现,产品的宣传用语基本相似,“融合中外医学理论,加速血液循环,对消除疲劳,松弛肌肉,减肥瘦身卓有成效”,“快乐健身,轻松减肥,使用前后有显著及惊人差异”等,而且标注有“产品功效”栏,称疯狂甩脂机有“减肥瘦身、加强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调节神经系统,促进胃肠蠕动、改善体质、提高免疫力”等功效。

按《广告法》规定,医疗器械宣传不允许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疯狂甩脂机不是医疗器械只是一种健身器具,此举违背了《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

哈尔滨市消协认为,以上两种产品在营销中有虚假宣传行为,应该立刻予以改正,并给予消费者应有的赔偿。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这两个品牌的疯狂甩脂机还涉嫌欺诈,哈尔滨市消协已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刘传江 孙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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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