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的杨燕拿到了商场的赔偿金6940元,历时近3个月的一场消费纠纷画上了句号。
今年6月24日,杨燕从周村某商场的数码相机专柜花3470元购买了一台sony数码相机,使用后怀疑是假冒产品,便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场双倍赔偿。周村工商分局消保科调查发现:该商场专柜正在销售的sony数码相机有两款,标签上均表明产地为日本,无中文说明书,销售人员提供不出相机的进货票证。经索尼(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证实该商场销售的sony数码相机是假冒产品。
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责令商场双倍赔偿消费者的购机款,并依法对商场售假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据统计,周村工商分局消保科已受理类似案件4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盛秦岭)











